宁波市惠民殡葬政策
惠民殡葬政策减免项目范围:
(一)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普通殡葬专用车辆的遗体接运免费。
(二)遗体火化等待前使用殡仪馆临时停放室停放遗体(一般不超过两小时)免费。
(三)使用殡仪馆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免费。
(四)免费提供价格300元 左右骨灰盒一只。
(五)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,可以免费租用火化地殡仪馆灵堂(小型)进行治丧,租用时间不超过3天,租用费不超过1600元,超出部分由丧户自行承担。
惠民殡葬政策减免实施对象:
(一)具有宁波市户籍的城乡居民。
(二)在甬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本户籍的学生,驻甬部队现役军人;
(三)与在甬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,并在县(市)区市公安机关登记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;
(四)市行政区域内,持有《浙江省居住证》的流动人口,见义勇为牺牲的外来人员,自愿、无偿捐献人体器官(角膜)的外来人员,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(名)遗体。
(五)父母一方是宁波市户籍的未登记户口婴幼儿。
具体实施办法及所需相关证明(件),请咨询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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